上文中,笔者从国家、企业、个人三个层面对“ 道德风险”的表现形式进行了阐释,可见其涉及主体多,表现形式多样,影响范围广。对于道德风险的解决,需要我国缜密的思考与设计。笔者将从观念、机制、实践三个方面,探求问题解决之道。
首先,在观念层面,坚持“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路精神不变,在共商、共建、共享的基础之上,打造共同体意识,实现互联互通。“ 打铁还需自身硬”,而观念层面的不断深化与发展则是夯实自身的基础,同时也是应对“中国威胁论”最强有力的舆论武器,有利于解释和澄清我国立场。面临诸多道德风险,我国首先应同各国坦诚相待,传递“一带一路”空前开放与包容的理念,以平等真诚的态度,促使问题的解决,实现彼此的互惠共赢、协同发展。古人云,“国之交在于民相亲,民相亲在于心相通”,丝路外交在传递我国观念的同时,最为重要的就是促使“民心相通”的实现。当一个政策具有了民意基础,无论是何种风险, 地缘风险、安全风险、经济风险抑或本文所论述的道德风险,都将迎刃而解。同时,观念层面的夯实与传递同样是对西方“中国威胁论”强有力的回应。世界养育中国,中国回馈世界,当各国理解到中方力图分享自身发展红利,实现区域平等互利、共同繁荣这一深刻用意之后,受西方影响所产生的对我国的战略猜疑必将削弱,这就为道德风险的解决提供了机会与空间, 如中方能顺势而为,必将形成“一带一路”建设的新局面。
其次,在机制层面,应为针对“道德风险”加强预警机制保障,为道德风险的解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一方面,应完善相关规则的制定。许多道德风险的出现,特别是企业道德风险的出现是由于规则的缺失,而合理的规则是“一带一路”双方企业开展贸易、展开合作的前提。对于缺少规制的合作领域,政府应主动牵头,通过对话谈判的形式,公平合理的同沿线国家制定规则,并共同监督规则的实行。同时,对于现存的、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良好规则,我方应予以支持与拥护,并将此规则作为行动的指南;对于过时的、不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规则,我方应与时俱进,结合新的时代形势,推动规制的修订。
另一方面,当面对道德危机时,我方可以寻求现存的国际机制的调解,通过“第三者”抑或“跨国仲裁机构”寻求问题的解决。例如,在贸易争端领域,可以充分发挥世界贸易组织在维护贸易秩序,推动贸易合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同时,在国内加强对口部门同我国域外企业的对接力度,上文所提及的中国信保就是很好的例证。除此之外,在着手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应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预警机制,从而有针对性地对危机进行预测、侦查,在危机时刻做好协调,增强危机管理的能力。
除此之外,在实践层面,应该从三方面下手,协同推进,即协调好大国关系,处理好双边争议,发挥好外交优势。
第一,协调好大国关系。如上文所述,各大国之间的博弈对于沿线国家的政策选择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我国应妥善处理同各国之间的关系,通过对话的形式深化政治互信,寻求同各国政策的利益契合点,共同推动区域的繁荣,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对于美国,我国需应对其政治(重返亚太)与经济(TPP)的双重战略围堵。中方可以通过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构,化解美国的战略疑虑,推动美国政府更新观念,转变看法,引导、塑造美国认识,使之朝向有利于、至少不妨碍或少妨碍“一带一路”建设的方向发展。
对于俄罗斯,中方应化解其战略猜疑,在具体规划、实施中,需要中方始终考虑俄方利益, 通过中蒙俄经济走廊扩大彼此政治共识以及经济合作,寻找丝绸之路经济带项目和欧亚经济联盟之间可行的契合点。
对于印度,针对印度不合作的问题,中方应致力于寻求印度的支持。印度对中方的不支持很大程度上来自于其大国心态与安全关切,中印可效仿中日 21 世纪友好委员会机制建立中印 21 世纪友好委员会,加强战略磋商、地方交流,推动民间智库联系,探讨中印在印度洋、南海合作开发、经营的可能性。
对于欧洲,中方应尽可能争取。“一带一路”并非我国单向推,终点站是欧洲,需要西头来主动对接。尤其是要借助欧洲运筹好中美俄大三角关系,调停乌克兰危机。以中欧新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中欧海洋合作、第三方合作、网络合作,共同致力于“ 五通”的实现,管控“一带一路”风险。
第二,处理好双边争议。同各国争议问题的解决首先应处理好同域外大国的关系,避免其战略搅局,前文已做阐述,此处不再赘述。目前来看,主要的争议集中于我国周边地区。在我国总体的外交布局中,周边被放在了首要位置,良好的周边环境是我国“一带一路”战略推进的大前提。在处理同周边国家领土、领海争议的过程中,我国应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以亲、诚、惠、容的理念同各方进行平等交流,实现睦邻、安邻、富邻的目标要求。争议,在所难免,但争议并不意味着合作的完结,而“一带一路”构想为周边外交的下一步开展提供了新的思路。
第三,发挥好外交优势。在笔者第二部分的论述过程中,不难发现,道德风险存在于政治、经济、社会民众诸多层面,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可以借力寻求外交机制的保障。例如,通过首脑外交深化政治共识,深化同沿线国家的政治互信,保证沿线国家信誉的实现。又如,可以通过经济外交的形式,为我国企业的“ 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域外环境,寻求沿线国家政策上的支持与沿线国家企业的积极参与。同时,中方也应该主动的推动国内市场的开放,在展现自身诚意的基础之上逐步推动问题的解决。除此之外,公共外交作为深化沿线国家民众对华了解,培养沿线国家民众政策认同的重要外交形式,也应予以深化,民心相通的逐步实现,也就意味着道德危机的缓和。
道德危机的解决,绝非一蹴而就,但当我国在寻求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以观念为基、规制为盾并将其统一于实践的过程中时,伴随着民心相通、企业相融,道德风险将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缓解,“五通”将逐步实现,而“ 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也能得以传播发扬,为世界的繁荣发展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