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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义桅 | “一带一路”战略的道德风险与应对措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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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带一路”的道德风险:内涵与表现


如上文所述,由中国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宣告“一带一路”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文件中突出了“ 民心相通”的重要性。民心,作为沿线国家民众对我国政策认可合法性的重要来源,攸关丝路建设的成败。如果透过民心表层,在很大程度上,民众潜在的道德因素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道德风险的理解与把握,有利于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顺利开展,同时有利于其他层面问题的解决。


(一)“一带一路”道德风险的内涵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在其一般意义上主要同经济学相挂钩,由西方经济学家在 20 世纪 80 年代提出。从经济学角度学角度来讲,“道德风险”主要是指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为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而置基本的经济伦理与商业道德于不顾,以致可能做出损害他人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简言之,道德风险是一种典型的损人利己、见义忘利的行为。可见,在经济学领域,道德风险同“机会主义”密切联系在了一起,即出于“经济人”假设,各方主体在追逐利益的过程中损害他者利益,导致内部失衡,引起道德风险。


若将经济学领域的道德风险进行拓展,同我国“ 一带一路”战略相衔接,不难发现两者的异曲同工之处。在国际社会上,国家作为独立的行为主体,同市场上的“经济人”一般,努力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然而,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经济发展差异巨大,特别是中亚、北非等区域国家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加之中东等区域内部局势不稳,国家冲突、教派争端不断。在此背景下,难免出现某些国家,为谋求自身利益的实现,借力“ 一带一路”,实则口惠而实不至,言行不一,损人利己,从而造成道德风险,影响我国“ 一带一路”的建设。例如,目前中国在非洲的援助被西方国家曲解为“ 新殖民主义”,这必然会影响非洲国家对我国的客观认识,而且很有可能受西方国家的驱使从而中断现存合作, 是我国面临的道德风险。


同传统经济学领域不同的是,我国在“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具有主体层面多元性以及影响层面多样性两大特性。



一方面,主体层面的多元性。在我国建设“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以“五通”为主要手段,而“五通”涉及政府、企业、民众三方关系,并将国家、市场以及社会三方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 在“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道德风险的主体具有多元性特点,包括国家层面的信誉、企业层面的信用以及个体层面的信任。具体来看,国家、企业以及个体之间相互影响,牵一发而动全身,“孤掌而鸣”的现象是不常见的。因此,我国在政策推进的过程中应审慎处理三者关系,分清主次,稳住阵脚。


另一方面,影响层面的多样性。在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不仅仅局限于道德风险,在地缘政治、传统(非传统)安全、经济、法律等诸多领域同样面临威胁。然而,道德风险的出现,很容易诱发其他层面的威胁。也就是说,道德风险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五通”的每一个层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道德风险。诸如,中亚地区民众,对于我国的政策信任容易受地区“ 三股势力”抑或“颜色革命”思潮的影响,从而阻碍民心相通,进而造成双边经贸关系衰退,影响货币相通以及贸易相通的实现。因此,对于道德风险的分析,不应该仅仅局限于道德本身,应透过本质分析其背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以及其对于“五通”建设的连锁性影响,在风险协调上“双”管齐下,治标治本。


可见,“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道德风险,同传统经济学意义上的道德风险相异相通,其超越了传统概念上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而上升至国家层面,并进一步向企业、民众渗透,而道德风险的解决程度则同五通的实现密切相关,面对如此复杂多变的形势,我国需妥善应对。


(二)“一带一路”道德风险的表现


上文指出,“一带一路”道德风险具有主体层面多元性的特点,因此笔者将按照国家、企业、个人的逻辑从宏观到微观,进行逐一分析,力图探求不同层面道德风险出现的原因机制及其表现形式,从而全方位的阐释此风险内涵。


1.国家层面的信誉


在我国“一带一路”推进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毋庸置疑。我国将国家作为战略的实施主体,通过同不同国家之间政府层面的合作实现“一带一路”的协同推进,即一国能够遵守国家之间的规定并监督其执行。在此背景下,沿线国家能否信守同我国政府达成的关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承诺,保持良好的信誉,对于“一带一路”的建设,至关重要,因为这关系到“ 一带一路”其他各方面分支脉络的建构。但是,“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面临三重影响,即大国博弈、双边争端以及国内局势的影响。同时,三方力量相互交织,发挥作用,从而导致国家层面的信誉受损,引发道德风险。


第一,大国博弈。“一带一路”沿线覆盖的诸多区域,由于其资源丰富,同时具有重要的地缘政治意义,因此成了各国角逐的重要场所,域内各国有可能受其他国家政策的影响,产生偏斜,从而使得“一带一路”建设受挫。例如,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曾于 2011 年 7 月在印度提出“大中亚”与“新丝绸之路”思想,力图以阿富汗为中心,吸引外资涌入,维护其在地区的主导地位; 同时,美国还积极主导“ 印-太(Indo-Pacific)概念”,同其“亚太再平衡”战略相互配合,加强其同盟关系,施压中国。除美国之外,欧洲国家提出了“ 新丝绸之路计划”,俄罗斯提出了“北南走廊计划”乃至“ 欧亚联盟”计划,日本提出了“自由与繁荣之弧”,印度也在主导“ 南方丝绸之路”。以上例证,体现出了我国“一带一路”在诸多区域同其他国家政策存在重合之处,我国应努力寻求同各国政策的共通之处,通过对话交流的形式,寻求最大公约数,以求各现存政策的协同推进。但是,作为当事方的沿线国家,很有可能利用这一多方参与的有利态势,谋求自身利益的实现,但在关键时刻违反协定,影响我国“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


第二,双边争端。此处双边争端主要指的是我国同沿线国家由于历史争议,领土、领海争端影响双边关系,继而对“一带一路”的建设造成影响。例如,在海洋上,我国同东南亚国家存在南海问题上的主权争端,如中越由于中海油钻井问题引发的“西沙主权”之争,中菲南沙争端等。虽然现存争端在可控范围内,但是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影响到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行。对于双边争端问题,还应考虑到两种情形,即域外国家的干预以及沿线国以此为柄胁迫“ 一带一路”建设。目前来看,美日国家进一步挑起中国周边领土争端,力图通过周边挟制中国,应对中国崛起。同时,加之目前东亚国家形成了“经济上依靠中国,安全上依靠美国”的局面,这使得东南亚国家易受美国唆使,同时借主权争端说事,曲解了“一带一路”的本质,从而违背国家信誉,引发道德风险。


第三,国内局势。“一带一路”沿线区域诸多国家目前经济发展落后,域内形势动荡,影响到了“一带一路”建设的连贯性。具体来看,域内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受国内社会阶级矛盾、民族宗教问题等复杂因素的影响,这些国家一般实行政党政治,但部分国家由于朝野斗争,政局存在脆弱性和不确定性,缺乏共同归属感,导致重要的内政外交政策缺乏延续性。例如, 中东各国政府交替频繁,影响到了我国“ 一带一路”战略的建构。一方面,政权更替后能否保持政策的持续性受到质疑,在某些地区,很有可能由于政府的易权而造成既有政策的实施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个新的政府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脆弱时期才能迎来长期稳定,“ 一带一路”建构在此过程中具有不确定性,变数大。


2.企业层面的信用


“一带一路”战略,将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作为一项经济发展战略,同企业的关系密不可分。从这个意义上讲,“一带一路”应该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政府通过对外合作与投资,建设基础设施,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企业能够“走出去”,承担起继续建设丝绸之路的重任。因此,在“一带一路”推进的过程中,我国企业不可避免的会同沿线国家企业之间进行合作,但是由于企业作为一种经济实体,以盈利为目标,因此沿线国家企业能否保持良好的信用,同我国企业之间开展实效性合作,对于“一带一路”的顺利建设意义重大。然而,由于我国企业面临内外双重挑战,导致企业层面的信用难以真正保证,从而易形成道德危机,影响“一带一路”建设。


一方面,从内部来看,我国企业在“走出去”方面经验不足。


首先,我国企业缺乏共同的价值共识。以环保意识为例,在官方发布的愿景中,将“绿色丝绸之路”作为重要目标,指出企业在沿线国家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过程中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然而,我国企业由于长期受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在环境保护方面意识薄弱, 因此易受到对象国的打击。例如,在中缅密松水电站的建设过程中,缅方以环境保护为由对中方的施工进行搁置,造成了相关企业的重大损失。


其次,我国企业缺乏“走出去”的相关经验。中国改革开放的 30 年,充分发挥了“引进来” 的优势,因此我国企业在如何吸引并利用外资方面经验丰富,然而伴随着“ 走出去”进程的加快,企业同政府政策之间出现了时效性上的滞后,不能很快适应开拓海外市场,转移优势、过剩产业的要求,经验的缺乏导致自身竞争力的削弱,难以抵御沿线本土国家企业的打击。


除此之外,我国企业同政府之间的对接力度需要加强。也就是说,企业应将政策落至实处,政府应发挥其为企业域外建设提供便利、保驾护航的作用。例如,中国信保积极发力,助力企业域外“一带一路”建设,产生了诸多积极效用。中国信保以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的身份介入项目投保过程,帮助企业获得外国政府、企业、业主和银行的信任,进而助力企业成功开拓海外市场,帮助外方获得更加优惠的融资条件。由此可见,良好的对接有利于我国企业增强应对沿线国家道德风险的能力,在实施力度上应该予以进一步强化。


另一方面,从外部来看,沿线国家企业相对于我国企业具有比较优势。如上文所述,道德风险发端于经济领域,因此将其作为模型用来分析企业行为具有可行性。企业出于成本的考量与利益的追求,易违反交易原则,做出损人利己的行为,从而引发道德风险。具体来看,“一带一路”沿线的许多国家,并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因此在贸易政策上受到的限制小,从而给予了其国内企业巨大的发挥空间,加之上文所指出的中国企业的脆弱性特点使得其应对乏力。除此之外,我国企业同沿线国家内部企业相比,在信息上并不占优势,即“ 信息的不对称性”。“ 不对称性”是指沿线国家内部企业对于其国内经济政策的把握、经济发展趋势的预测、经济管理规章制度的理解远远地高于我国企业,因此在展开合作的过程中,我国企业有可能面临为他人栽树乘凉而不知的窘境。同时,加之企业合作多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主,投入大,见效慢,因此在短期内我国企业有可能难以意识到这一问题而使得道德风险发生的可能性进一步上升。


3.个人层面的信任


人的行为总是受自身的利益所支配的,每个行为的背后都有一定的目的和意义,即每个行为总是追求一定的结果。由于社会生活的复杂多样,人们的行为并不总是和人们的预期相一致,这样就形成了人们行为的不确定性,即人们的行为并不一定总带来好处,同时具有一定的道德风险性。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实施的过程中,个人层面的信任有助于其持续性稳定建构,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国“ 一带一路”建设却面临来自领导团体与普通民众两个层面的个体道德危机。


一方面,从领导团体角度来看具有引发道德危机的可能性。首先,作为政府领导者的当权者,有可能由于党派斗争抑或其他原因而下台,难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进而影响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例如,我国同斯里兰卡的海港城项目建设由于其国内领导人的更换而陷于停滞,使我国蒙受损失。同时,如果一国领导人过于强硬,难以接受我国战略,同样会对我国政策的实施造成影响。其次,作为企业领导者的法人代表而言,由于其为“经济人”,很有可能出于对利益的追逐,对政策加以曲解利用,使“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其谋利的工具,违反双方规定,造成道德风险。


另一方面,就普通民众而言,如果民心相通不能及时落实,同样会产生道德风险。以商人群体为例,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全面开展,很多原来没有经商经验的人希望借此来华经商,或在本国与中国贸易。在官方文件中,我方明确指出中国欢迎各国企业来华投资,“一带一路”的开展很可能带来对华投资的又一热潮。但是,这些投资者可能不懂汉语,缺乏在华经商的经验,也可能小本经营,抗风险能力差,因此不排除在华经商受损的可能性。这就有可能造成此类人群对华认同不够,散播不利于我国的言论,而身处国内的民众则很容易受他们想法的影响,不能形成对我国客观的认识。因此,我国需重视在中国国内经营的外国友人,在办理手续、贷款、营销方面尽可能地予以帮助,在发展内外贸易的同时,力求讲好中国故事,提升中国形象。


除上述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内部个体影响“一带一路”建设之外,我国民众的境外形象同样有可能引发沿线国家民众道德风险的产生。例如,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出境游人数不断增加,中国人以个人身份出境,成为代表我国形象的重要名片,而官方文件中也将加强旅游合作,扩大旅游规模作为重要任务,推动实现民心相通。在此背景下,如果中国公民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做出不文明行为,将会影响沿线国家民众对中国的看法,加之西方“中国威胁论”等言论的影响,沿线国家民众难以形成对华的正确认知,也就难以形成对“一带一路”战略的支持,从而引发道德危机。除此之外,肩负着“一带一路”建设使命出国的建设者, 也可能由于思想认识水平不高,工作方法不对,不能充分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有意无意妨碍民心相通,造成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