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西班牙、葡萄牙、法国、英国和荷兰等欧洲国家陆续对拉美各国进行了征伐和殖民,欧洲由此建立了与拉美地区的关系。18世纪末19世纪初,在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一系列拉丁美洲民族独立战争相继爆发,西属美洲殖民地纷纷独立。为了使新独立殖民地免受欧洲的干预,同时增强自身对美洲大陆的控制,美国于1823年适时出台“门罗主义”,要求欧洲列强不再插手美洲事务。19世纪末,美国步入垄断帝国主义发展阶段,迫切需要开辟新的原料产地和投资市场,夺取西班牙属地古巴、波多黎各等成为美国扩张的首要目标。1898年美西战争爆发,西班牙战败求和,美国通过与西班牙签署《巴黎条约》攫取了西属大片殖民地,大大提升了其在拉美的政治、经济与军事地位,标志着西班牙殖民时代的终结和美国殖民时代的开启。此后,拉美进入了美国的势力范围,成为“美国的后院”。步入20世纪以来,拉美精英一直试图通过与欧洲建立更紧密的联系来减少对美国的依赖,制衡美国在西半球的霸权。欧拉关系也在这一战略诉求下不断向前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地区一体化进程相继在欧洲和拉美展开,逐步形成了两个一体化程度不同的地区政治实体,两个地区也开始了地区间层面的关系互动。
自二战以来,欧拉关系的发展大体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低潮期(1945-1968年)。这一时期,欧洲一体化处于萌芽和初始阶段,欧洲统一居于优先地位。1951年欧洲煤钢共同体的建立预示着欧洲一体化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之后建立防务和政治共同体的尝试失败使欧洲一体化的重心落在经济一体化上,并促成1957年《罗马条约》的签署。由于共同外交、安全和防务政策的“迟滞不前”,欧洲经济共同体(以下简称“欧共体”)在国际舞台上并不活跃。这一阶段欧拉交往的主要目标是消除拉美国家对欧拉贸易的担忧,因为欧共体内部统一市场的建立有可能导致拉美对欧贸易竞争力的减弱。此外,在欧共体的其他政策文件中几乎没有提及拉丁美洲,欧拉关系仍处于维持前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有限联系的状态。
第二阶段为磨合期(1969-1990年)。在1969年的海牙峰会上,欧共体的六大创始成员国重启欧洲政治合作议程,并在《卢森堡报告》中强调要“推动缓和国际紧张局势以及与各国人民恢复友好关系”。其后,欧共体分别与拉美多国缔结了第一代合作协议,包括与阿根廷(1971年)、巴西(1973年)、乌拉圭(1973年)签订的非特惠双边贸易协定(Non-Preferential Bilateral Trade Agreements),与墨西哥(1975年)、巴西(1980年)签订的经济合作协议。然而,由于“欧共体的高度保护主义倾向以及拉丁美洲在经济和政治上的不利地位,这些协议并没有促进欧拉关系的发展”。欧洲议会还于1981-1982年间批准了对中美洲的财政、技术和粮食援助,以支持中美洲的“圣何塞进程”(San José Process)。其动因一方面源于中美洲革命冲突可能引发美苏两国新一轮对抗,殃及欧共体的发展;另一方面则是因为伊比利亚国家(特别是西班牙)与中美洲的历史联系,尽管当时这些国家还未加入欧共体。1986年西班牙、葡萄牙正式加入欧共体后,拉美国家进一步加强了与欧共体的联系。然而由于20世纪80年代拉美爆发了债务危机,双方并未在经济层面产生重大合作成果。
第三阶段为快速成长期(1991-2008年)。1991年苏联解体宣告冷战结束,国际格局和地区格局的深刻变化促使欧拉关系进入快速成长的新时期,并一直延续到2009年《里斯本条约》出台前。对欧洲而言,东欧剧变、德国统一、海湾战争和南斯拉夫危机凸显了欧盟制定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重要性,催生了1993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此后,欧盟开始重视与世界其他地区的总体战略和伙伴关系,寻求通过支持第三世界国家和地区的长期性结构变化来营造一个更为有利的国际环境。对拉美而言,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债务危机的结束和经济复苏的开始为其与世界其他国家与地区建立更加稳定的政治经济关系创造了条件,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也催生了拉美次区域经济组织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的创立,并成功吸引了欧洲各国的投资和欧盟的关注。在此背景下,欧盟在1995年与拉美国家签订了《与南方共同市场的区域框架协议》(Regional Framework Agreement with Mercosur),投入大量资源用于发展同南美国家之间的关系。欧盟委员会还提出了三个“一般优先事项”来回应后冷战时代的对拉关系,即巩固民主体制、消除社会贫困和支持经济改革。2005年,欧盟委员会通过了《加强欧盟与拉丁美洲之间的伙伴关系》的政策文件,旨在加强两个地区之间的对话与合作,为双边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注入新动力。2006年,欧洲议会还与拉美各国成立了欧洲拉美议会大会(Euro-Latin American Parliamentary Assembly),由75个来自欧洲议会和75个来自拉美国家的成员组成,从而进一步在议会层面强化了双边战略伙伴关系。
第四阶段为全面发展期(2009年至今)。21世纪初接连发生的“9·11”事件、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和在马德里与伦敦的两次恐怖袭击事件进一步刺激了欧盟强化其外交政策的意愿,2004年和2007年两次东扩也要求欧盟克服现有制度体系的局限与不足。2009年通过的《里斯本条约》对欧盟的决策方式和机构设置进行了改革与调整,是21世纪欧洲一体化发展中最重要的里程碑。除了设立欧盟理事会常任主席(“欧盟总统”)来代替此前由轮值主席国首脑担任欧盟理事会主席之外,外交机制的变化是其重要的创新内容之一。《里斯本条约》新设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兼欧盟委员会副主席一职,专门协调各成员国外交政策意见,并作为欧盟外交代表参与全球事务,以增加外交政策的一致性以及欧盟作为世界事务参与者的影响力。除此之外,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和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都在尊重外交事务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的权责的前提下参与欧盟外交政策的制定,三个机构的负责人也与各国对应的决策者保持互动关系。这一时期欧盟与拉美的外交互动亦是在这一框架下进行:欧洲理事会主席、欧盟委员会主席、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均会出席每两年举行的欧盟-拉丁美洲峰会(The EU-Latin American Summit)。2012年时任欧洲理事会主席赫尔曼·范龙佩(Herman Van Rompuy)曾在布鲁塞尔接待来访的哥伦比亚和秘鲁领导人,两届欧盟委员会主席、欧洲议会主席和欧盟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也多次对墨西哥、巴西、哥伦比亚和巴拿马等拉美国家进行国事访问。
在外交政策层面,当前欧盟的对拉政策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欧盟面向全球(包括拉美在内)的整体性对外政策;第二类是专门针对拉丁美洲的合作政策。史蒂芬·柯克莱勒(Stephan Keukeleire)和汤姆·德尔鲁(Tom Delreux)将欧盟面向全球的整体性对外政策定义为“关系性外交政策”(Relational Foreign Policy)和“结构性外交政策”(Structural Foreign Policy)两种类型。“关系性外交政策”指的是以表达自身立场并影响其他相关行为体态度、行为和关系为目的,以应对危机和冲突为导向的外交政策。“结构性外交政策”则是以持续影响或塑造某一特定地区的政治、法律、经济、社会、安全或其他结构为目的,力求促进和支持结构变化与改革,以应对结构性问题的长期外交政策。在欧盟面向全球的整体性对外政策中,涉及拉美地区的主要是“结构性外交政策”,分为价值观念外交政策和物质利益外交政策两个部分。
人道主义援助、人权和民主是欧盟价值观念外交政策中的高频议题,用以推广欧盟的理念与文化,并对第三世界国家进行规范塑造。拉美地区长期接受欧盟的人道主义援助,但并非欧盟的主要受援地。2014年,欧盟委员会下设的人道主义援助和公民保护总署将拉美界定为面临自然灾害风险的中低脆弱地区,使其最终获得了占当年总预算比4%的援助额度(非洲为40%、中东/地中海为32%)。这一比例与前几年类似,但在2016年降至2.4%,由于2016年为欧盟援助预算有史以来最高的一年,拉美实际上仍获得了约4600万欧元的援助金额。在人权和民主领域,拉美于2006年被纳入“欧洲民主和人权工具”(The European Instrument for Democracy and Human Right)项目。这一专题项目自2007年起已为超过100个非欧盟国家的1200多个民主和人权项目提供了近两亿欧元资金,几乎所有拉美国家都受到了该项目资金的支持。欧盟另一项促进民主的外交政策是设立选举观察团(EU Election Observation Missions),前往目标国观察和监督大选是否透明、公平、自由和民主。欧盟选举观察团一般在选举日的前两个月到达目标国进行部署,观察选举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与问题。1996-2018年,欧盟选举观察团已在拉美地区执行了28次选举观察任务。在教育领域,拉美地区加入了欧盟的伊拉斯谟孟德斯计划(Erasmus Mundus Programme,后并入Erasmus+项目)。该项目为非欧盟国家学生提供丰厚的奖学金,鼓励他们前往欧盟国家了解当地文化以及学习深造。
物质利益外交政策主要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和经济增长等议题。欧洲投资银行(European Investment Bank)于1993年开始在拉美投资,至2016年已投资了拉美14个国家的100多个项目,融资总额达70亿欧元。欧洲投资银行在拉美地区的合作主要是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服务,为拉美一体化进程提供支持。“增长使命”(Missions for Growth)是欧盟委员会发起的促进欧洲中小企业与全球新兴市场国家经贸活动的倡议,主要在中国、东南亚、非洲和拉美等地活动。安东尼亚·塔贾尼(Antonio Taja-ni)在担任欧盟委员会副主席期间曾多次率领“增长使命”代表团访问拉美国家,如巴西、阿根廷、智利和乌拉圭(2011年),墨西哥和哥伦比亚(2012年),秘鲁和智利(2013年)以及巴拿马、阿根廷和乌拉圭(2014年)。
除了面向全球的整体性对外政策,欧盟还制定了专门针对拉美地区的发展合作政策。《欧盟运行条约》(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208条将欧盟地区发展合作政策的主要目标设定为“减少贫困,最终消灭贫穷”,拉美地区的高贫困率使其成为欧盟发展合作政策实施的优先地区。因而在第二类专门针对拉美地区的合作政策中,提升社会凝聚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和促进高等教育发展成为欧盟与拉美合作的三个重点方向。
在提升社会凝聚力方面,欧盟在拉美开展了三个大项目,分别是社会凝聚力地区计划(The Regional Programme for Social Cohesion,EUROsociAL)、拉丁美洲城市计划(URB-AL)和拉丁美洲投资计划(AL-INVEST)。社会凝聚力地区计划旨在加强拉美国家体制建设和社会政策执行效力,提高社会凝聚力;通过多边会议、考察访问、技术援助和试点项目等手段,提高拉美政治决策者和公职人员在公共政策中的行政能力。拉丁美洲城市计划创建于1995年,目的是在欧洲和拉美城市之间开展不同领域的网络合作,包括公共安全、贫困、民主和毒品问题。拉丁美洲投资计划是支持拉美中小企业国家化的经济合作类项目,包括网络运营商体制建设和中小企业技术援助。除了以上三个大项目,欧盟提升拉美社会凝聚力的政策还包括与毒品管制相关的药物安全政策(COPOLAD)、移民管理政策(EU-CELAC Migration Project)、促进投资和信息流通政策(@LIS,LAIF)。在可持续发展方面,欧盟在拉美开展了欧洲太阳能计划(EURO-SOLAR)、欧洲气候计划(EUROCLIMA)、网络水管理计划(RALCEA)、控制南美非法采伐计划(FLEGT South America)和流域治理计划(WATERCLIMA)等多个项目,侧重于环境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在促进高等教育方面,欧盟以伊拉斯谟计划为核心,设立了拉美教育基金(AL-FA),专为改善拉美高等教育质量,培育地区一体化研究人才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