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格斯指出,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领域一旦积累了越来越多的实证材料,对许多具有内在联系的现象了解越来越多,那么出现系统的科学理论知识也就是无可避免的事情。这些系统的理论知识发展到一定阶段,我们就称之为某门自然科学学科或者社会科学学科。但国际关系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出现是相对晚近的事。尽管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古希腊城邦时期,战争与和平的问题相当突出,引发了一些学者的国际政治思考。但总体来说,并没有出现系统的国际关系理论,甚至没有专门的国际关系学者,国际关系研究也不是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
初期阶段
一战和二战的爆发以及武器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巨大伤亡,导致人们开始把国际关系作为一个专门研究领域,研究的核心问题是战争的起源。但是,国际关系研究的初期阶段,历史学和国际法的研究方法占据了国际问题分析的主流,这个学科的核心概念、理论逻辑还远未形成。即使到了1967年,在学科领军刊物《世界政治》上,还充斥着科学方法对于历史和哲学方法孰优孰劣的争论。但这并不是说,传统现实主义和传统自由主义的国际关系“思想”没有价值。从社会科学理论建构的角度来说,它们属于国际关系理论的范式阶段(国际政治哲学),即研究了国际关系领域的一些基本事实和基本性质,例如物质和观念的关系、利益和道德的关系等。摩根索(Hans Morgenthau)的“现实主义六原则”就是其中的经典论述。这些为科学理论的建构确立了不同的本体论和方法论。
发展交流
20世纪70年代,社会科学研究逐步构成了国际关系学科的主流。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占据主导地位和国际关系理论的科学化。以美国现实主义大师肯尼思·沃尔兹(Kenneth Waltz)为代表的国际关系学者,不断发现和精练国家间关系领域内可以实证的核心概念与因果关系,使得国际关系学(国际关系理论)真正成为了一门独立的社会科学。为解释国际体系内的战争与和平状态,说明什么样的国际体系更为稳定,国际关系理论家确定自己的分析层次,然后在相应的分析层次上又发现和提炼出核心概念、因果逻辑,从而使国际关系的知识实现了理论化和科学化。既然遵循的是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那么学者们在发现这些核心概念的时候,自然也是按照概念可实证性、可操作性的强弱来不断建构理论的。首先出现的是针对国家间能力分配的结构现实主义,然后是20世纪80年代关注国际制度的新自由制度主义,最后是90年代属于弱式物质主义的社会建构主义。
具体来说,在结构现实主义者对实力、人性和世界政治本质的认识基础上,新现实主义者创造了国际结构的核心概念,说明了国际结构与国际体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自由主义者则分成两类,传统的自由主义者关注的是国家层次,指向了国家性质的核心概念,说明了国家性质与国际体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而新自由主义者则重新把目光转向了体系层次,创造了国际制度的核心概念,说明了国际制度与国际体系稳定性之间的关系;建构主义者更多关注观念因素、实践过程的作用,创造了国际规范的核心概念,说明了国际规范与国际体系稳定性之间的联系。从理论范式到理论硬核,这三种国际关系理论都使得自身具有了解释性的核心概念,并回答了国际关系领域的核心问题。它们都符合社会科学理论的一些基本要求:解释性、可证伪性、简约性和可重复性等特征。
在这些普遍性理论的基础上,国际关系理论家们得出了有关国际体系结论和外交政策行为的许多更为具体的推论。例如,新现实主义的多极稳定论、两极稳定论和霸权稳定论。虽然具体观点不同,但是都从不同侧面说明了实力结构对于国际体系稳定性的影响;有些推论关注的是对核心概念的反向研究,即核心概念是如何产生、发展和演变的,例如自由制度主义学者关注相互依赖条件下国际制度的起源、国际制度网络体系的作用,以及国际制度的具体设计问题。还有一些推论在具体的问题领域丰富和发展了普遍性理论的观点,例如社会建构主义者通过实证研究来探讨国家认同在国际和国内层面是如何被建构起来的,指出了文化传统、历史经历、辩论过程、语言使用等诸多体系层面建构主义忽视或者论述不多的理论问题。所有这些推论研究和普遍性理论的范式、硬核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得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成为国际关系学科中三个成熟的研究纲领。
演变方向
这三个研究纲领诞生了极为丰富的研究成果——从国际关系的宏观研究到外交政策的微观研究,并开始使国际关系理论向着外交政策理论的方向演变。这样一种演变,在某种意义上表明了理论核心问题的转移:从解释国际体系的稳定性向解释国家的外交政策转移。因此,国际关系理论和外交政策理论是不一样的。从目前来看,这一演变在现实主义范式中最为成功。除了将国际结构的核心概念运用于分析国家的外交政策,以及传统现实主义者运用地理因素、核武器、国家实力等进行的分析外,新古典现实主义者正在试图将国际结构的核心变量与国内政治的某些变量有机结合起来,在不过度损害现实主义范式纯洁性的前提下,建立起现实主义的外交政策理论。自由主义国际关系学者和建构主义国际关系学者在推论研究中也涉及了大量的外交政策观点。
国际关系学科理论发展有两个比较有希望的方向。第一个可能的方向在于创造和现有国际关系理论相应的外交政策理论。作为解释国际体系稳定性和国家间政治关系的国际关系理论,在体系层面已经发展到了极致,所涉及的核心概念包括了物质性因素、制度性因素和观念性因素,已经不太可能再出现新的体系理论。而解释国家对外行为的外交政策理论还属于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领域。尽管有一些决策理论,但是如何通过把现有的国际关系理论核心概念和国内政治变量结合起来,发展出具有实质内容的外交政策理论,是理论创造一个非常重要的增长点。在某种意义上,这些外交政策理论也可以列入国际关系理论的推论。同时,外交政策理论也可以不在现有国际关系理论的框架下进行,这就为创造“全新”的外交政策理论提供了可能。例如,国际关系学者可以创造出某种纯粹国家层次或者个体层次的外交政策分析理论,甚至是针对某一类国家的、具有某种“特色”的理论。从这个意义上说,笔者认为,中国学派如果想要对国际关系学科作出自己的贡献,可能更多要把重心放在外交政策理论的建构上。
国际关系理论发展的第二个方向可能是规范性理论。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拥有了大量的解释性国际关系理论,学者们也在试图设计一些相应的规范性理论,说明什么样的世界才是一个更好的世界、什么样的战争才是正义战争。但是,与解释性的社会科学理论相比,建立在解释性理论基础上、具有可行性的规范性理论成果却相当薄弱。虽然我们认为,社会科学的解释性理论相比规范性的理论要更为基础、更为重要,但是规范性的理论本身才可以为国际社会的和平、进步提供更为具体的指南。而且,规范性的领域也是中国学者和其他非西方国家学者可能做出某种“特色”的地方。毕竟,规范性的理论虽然是以解释性理论为基础,但其本身的设计——从哲学思想到具体方案,也是一个相对独立、自主的过程。
笔者希望,在陷入了近二十年的相对停滞后,作为一门社会科学的国际关系理论,将会在这两个方面获得真正的理论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