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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斌:关于国家治理能力的一般理论——探索世界政治(比较政治)研究的新范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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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杨光斌博士,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国际关系学院院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内容提要

社会科学的价值在于其对时代性问题的回应和解决,但是在观念化的世界政治中,“时代主题”可能是有违世界真相的一种虚幻,由此而产生的研究范式只能误导思想界乃至有关国家的政治发展,比较政治学中的研究现代化主题的结构功能主义范式(1950s-1970s)和研究民主化主题的转型学范式(1980s-2010s)均有此嫌疑,因此比较政治学迫切需要替代性的新主题和新范式。鉴于转型范式的失败即第三波民主化之后“无效民主”的普遍性,西方也提出了种种治理理论,但是这些理论只不过基调不变的社会中心主义的民主化理论—发展理论的新说法而已,它们依然是西方国家自己的内在需要而非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要。本文认为,即使在政治主题为“治理”的时代,治理的核心是治理能力问题,而理解国家治理能力理论的前提离不开古老的但是已经变化后的国家权力理论,国家权力的基本面向及其内在的逻辑关系直接影响着大国兴衰,这是大历史的线索,也是“反事实法”的比较政治研究的发现。据此,国家治理能力其实是协调国家权力关系的能力,它由“体制吸纳力—制度整合力—政策执行力”构成,作为一种祛价值化的实践性理论,具有系统性、分层性和非对称性的特征。不同于比较政治学前60年流行的意识形态化的必然是“制造问题”的研究范式,国家治理能力理论的追求是为了“解决问题”。以国家治理能力理论研究世界政治,发现不同的国家在不同层面各有长短,均面临不同层面的治理危机,不存在包治百病的对所有国家都适用的总体性“解决方案”。国家治理能力理论是一种基于中国历史文化和政治发展而演绎出来的、并具有亚里士多德式政治学的学术而非观念至上的理论。



一、导言:

“时代主题”与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更新


时代主题决定着研究者的研究方法或者研究范式,这应该是常识性的学术路径。但是,“时代主题”既是物质的,也是精神的,甚至精神的多于物质的。伴随着物质再生产的是“文化再生产”,知识阶层的产品就是观念,因此“世界”是观念的建构,所谓的“时代主题”必然是观念建构起来的。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对于同一个现存的物质世界,不同的观念有着不同的认知,人的行为是按照“认知的世界”去发生。上个世纪中国关于时代主题的“和平与发展”的认知就是鲜活的例证。

观念建构起来的世界必然要有相应的观念化路径即我们常说的范式去研究;然而,研究范式与“时代主题”的关系取决于研究者的判断和政治需要。在19世纪,“时代主题”就是资本主义的国际化即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因此服务于这个主题的是种族主义的“白人优越论”,当时的很多自由主义者比如约翰·密尔、托克维尔同时还是帝国主义论者。二战之后的世界政治,随着后发国家的批量兴起,“时代主题”无疑应该是如何建设新国家即现代国家建设和治理问题,但是在意识形态化的世界里,即冷战时期的世界政治,“观念的世界”所建构起来的“时代主题”先后是现代化(1950s-1970s)和民主化(1980s-2010s),研究范式则相应地为政治发展理论之结构功能主义和转型学。今天我们可以这样说,虚构出来的“时代主题”和相应的研究范式掩盖了时代的真问题,从而使得时代问题不能得以真正解决,甚至引发更多的次生性灾害。


对于现代国家建设这个真正的“时代主题”而言,相应的研究范式应该是国家建设理论,而国家建设必然是多维度的复杂工程。但是,“现代化”取代了或者掩盖了作为“现代性”的国家建设主题,因为现代化理论讲的是一种确定性,必然是以西方制度为标尺的,非西方国家必须以西方制度为尺度而建设;而“现代性”则包含着非确定性,即现代性的要素比如资本主义和大众政治,在不同的文化和社会结构中可能呈现完全不同的形式和结果。也就是说,以现代性为取向的现代国家建设理论,承认的是文化的多样性所导致的政治的多样性,而现代化理论则必然意味着全世界都走向西方人的政治制度并过着西方人的政治生活。这样,从20世纪50-70年代,取代现代国家建设主题的是现代化主题,研究范式则是所谓的结构功能主义,相信经济发展带来民主,认为非西方国家只要拥有阿尔蒙德所规定的7种功能,就能实现现代化的政治结构。结果,非西方国家非但不是政治发展所实现的现代化,反而是亨廷顿所说的政治衰败。


政治衰败诱发的政治问题尚未解决,即国家建设的任务依然是发展中国家所要解决的难题,到了20世纪80年代,美国政治学又引入了民主化主题以及相应的转型学研究范式,即所有非西方社会必将转型为西方政治。所以,民主化还是现代化的一个子主题,可见西方中心主义的连续性和顽固性。30年过去了,美国主流学者比如美国传统基金会副主席卡塞罗斯撰文称,必须放弃转型范式,转型国家基本失败,美国政府坚守那种已经失效的范式并不利于美国对外推广民主,学者坚守那种概念也无助于新知识的生产。很多国家的政体转型了,但却是“无效的民主”,“无效的民主”其实就是无效的政体,无效的政体是以无效的治理为依据的。也就是说,从现代化理论到民主化理论,尤其是民主化理论,都在围绕“政体”兜圈子,结果都不能有效地解决新兴国家的内在问题。“政体”无疑是重要的,但问题是“政体”背后有太多的东西而被忽视,比如文明基因、社会结构等决定性变量。这并不是说西方政治学不研究作为文明基因的政治文化,但政治文化变成了趋向民主化的变量:从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到英格尔哈特的价值观表达研究,再到普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都是为民主化服务的。不得不说,这一切都是以西方制度作为新兴国家的标准来丈量。


在这场意识形态的世纪性大较量中,很多新兴国家的“政体”确实变成了西方国家的期盼,但结果如何呢?无效治理已经成为非西方国家的一种普遍性梦靥并如影随形。对此,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与民主一起流行的关键词是“治理”,“治理”终于继现代化、民主化之后成了第三个“时代主题”。


好消息是,虽然“治理主题”已经流行20多年,但是和现代化—民主化主题不同,并不存在社会科学界统一接受的治理研究范式。我认为,西方提供的各种治理理论,其最终的命运也不会好过前两个研究范式。原因和前两个一样,这些治理理论基本上是西方国家自己的内在需求,而不是非西方国家的实际需求,或者说并不符合非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和现代化民主化理论一样,西方的治理理论都是按照自己的政治经济模型对照非西方国家,非西方国家缺什么补什么,缺公民社会补建公民社会,缺多党制就建多党制,而不是基于非西方国家的社会结构和文化,以及这些社会结构事实上能够干什么。更重要的是,西方主流的治理理论基本上是社会中心主义的,即以个人权利为中心的,而非西方国家的问题是米格代尔所说的“强社会中的弱国家”,国家本身支离破碎,家族统治盛行。鉴于此,世行经济学家给出了相反的结论,1989年世界银行报告《南撒哈拉非洲:从危机走向可持续增长》中首次出现了“治理危机”(crisis in governance)一词,并在之后几年直接提出“投资人民”的“善治”方案。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之一詹姆斯·罗西瑙(J. N. Rosenau)将治理定义为一系列活动里的管理机制,与统治不同,治理的主体未必是政府,也无须依靠强制力量克服挑战而使别人服从。在我看来,尽管治理理论也讲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作,但核心还是社会中心主义的政治方案。福山最近这样反思治理理论,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本来就强而国家脆弱,加强社会力量的治理方案必然起到相反的效果。


治理理论不过是其以前的无效的“发展理论”的代名词,以为只要有了西方国家的“好制度”“好政策”,后发国家就能发展起来,就能得到有效治理。在这种条件下,曾经鼓吹“历史终结论”的福山开始转型,谈现代国家建设的三要素:强国家、法治和民主问责,“强国家”终于进入自由主义的视野。此外,还有很多关于“政府质量”或“民主质量”的研究,比如以推广自由民主为宗旨的《民主杂志》上讨论好民主的8要素:法治、参与、竞争、垂直问责、水平问责、公民与政治自由、政治平等和回应性,这是旨在突破二元对立式的民主测量范式,以复杂维度区分民主运行中的“优质民主”与“劣质民主”。无论是政府质量的研究,还是福山的三要素,都因其彼此之间没有内在的逻辑性关联而不被学术界普遍接受。


显然,西方人谈论治理的意义、语境根本不同于中国。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尤其是中国政府而言,谈治理肯定是“国家治理”,即国家主导的各种治理,包括社会治理、经济治理、政府治理以及全球治理。早在20世纪初,梁启超雄文中提到的“善治”其实是如何强国问题;到了治理话语铺天盖地的当下,2013年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简称“国家治理现代化”),完全不同于西方的社会中心主义的治理理论,还是中国传统的国家中心主义的国家治理。一个似乎不用讨论的问题:中国需要研究国家治理能力吗?在政体理论上,中国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国家权力看上去无所不及,无处不在,相应地国家能力强大无比。这显然只是一种感觉或者说感性认识而未深入到中国政治的过程。美国人李侃如(K. Lieberthal)和奥克森伯格(M. Oksenberg)20年前关于中国“碎片化权威”(the fragmented authority)的看法有几分真实地描述了中国国家权力体系与国家能力之间的真实关系,即权威被不同的利益部门、不同的地区所分割了。必须回答为什么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在21世纪初的10年很多改革推动不下去,比如红十字会的社会化改革失败,非公企业36条难以落实。在常规治理中,按照“减法”原则的改革,比如煤炭安全生产监管权的下放反而导致每生产百万吨煤的工人死亡率大幅度上升,这是什么领域该不该放权的典型。所有这些都告诉我们,中国的国家能力没有想象的那么强大,需要在改革中得以加强。所以,改革不但有“减法”,同时还要做“加法”。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引发了全社会、整个社会科学界的热议和回应。但是,检索既有的研究成果发现,基本上都是围绕什么是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而谈当下中国的治理情况,大多属于意义性阐释、实践型解释,缺乏一个范式性的“一般理论”(the general theory)去引导这样一个时代性主题。经验告诉我们,很多重大的时代主题,如果没有相应的一般理论框架(学术界习惯称为研究范式)去支持,最终都会成为流行一时的口号而不能成为一种话语权。只有形成相应的一般理论框架并由一批有志于此的学者去运用、分析或批判,重大的政治命题才会得以更有生命力的延续。


本文试图回答两个问题,一个是马基雅维利式的政治关怀,即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如何避免犯颠覆性错误,这就需要重新认识国家权力中的基本关系;第二个是学术关怀,力图建构一个理解国家治理的研究范式,我认为这里的关键是国家治理能力问题,因此建立国家治理能力理论,以打开理解“国家治理能力”的黑箱。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国家治理能力是建立在理解国家权力原理基础上的,在我看来,国家治理能力就是协调国家权力关系的能力。因此,要建立国家治理能力理论,前提是弄清楚国家权力原理。